since 2002-12-24
Also refer to The Evolutionary Models in Social Science (EMSS) Web Bibliography
在研究历史文化制度演进时,历史学家引入了经济学方法。50年代新古典方法派开始使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建立模型检验历史上存在的经济制度。例如市场非价格制度,新制度经济学史学在研究产权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应用博弈方法认为制度是博弈规则,组织是博弈参与人,经济增长是制度的函数,其主要问题在于无法解释自我实现的制度,国家本身无法解释非法律的影响。
博弈论分析历史,就是要将历史制度看作一种自我实现的均衡,而遗憾的是中国史学研究尚无人引进这种方法。中国历史悠久,尤其经济制度史内容丰富,博弈论大有可为,希望中国经济史学研究将出现能利用博弈方法而又愿献身于经济史学研究的人。
- 张维迎 经济学家看文化、法律、历史
社会由不同的人群的集合体所构成。不同的人群集合体形成不同的结构,一个结构中的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interactions)就构成一个博弈。这个博弈是广义上的。社会中有不同的文化,人类有文明、道德,如果说文明、文化、道德是宏观的社会现象,那么还存在着微观的社会现象,如:群体为什么有合作又有不合作?为什么人群之间或集团之间有“威胁”或“承诺”等等,这些都是博弈论研究的对象,博弈论对这些现象作出解释。
- 中华读书报 2002-8-29 博弈论能解释所有的社会学现象吗?
的确,70年代以来经济学研究呈现出一种强烈的扩张趋势,无论在社会学、人类学还是法学甚或是其他学科都面临着来自经济学家的挑战;有的学科甚至主动邀请经济学的加入,有的学者则似乎是皈依了经济学。1992年,贝克尔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可以说是这一扩张达到了最为尊荣的一步。贝克尔运用经济学理论研究了许多传统的社会学问题:犯罪、家庭、婚姻,人口、种族歧视等,将一大块“社会学领地”纳入了经济学门下研究,尽管还没有成为经济学独占的领域。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诺斯又从宏观层面将历史研究、甚至社会历史中的意识形态都囊括进入经济学的制度研究。在法学领域,尽管无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但是微观经济学对法学以至法律实践的影响,至少在美国,甚至超过了上述学科。无论是传统的普通法领域,还是近代以来的政府规制,无论是宪法理论还是程序法,甚至司法体制都经过了经济学的分析。科斯、布坎南等人在法学界有着重大影响,而波斯纳早在1973年就一手对美国的几乎全部法学领域进行了经济学的重构(当然,成功与否是另一回事,而且也与人们的视角和政治观点有关)。一大批法律经济学学者已经进入了从联邦最高法院以降的各级法院和各州法院,法律经济学早已从纯学术研究进入了司法实践。
- 朱苏力 经济学帝国主义?
Autobiography , Nobel Lecture, Other Resources
道格拉斯·诺斯:寻求制度变迁的源泉
观察家 02-03-25 第 49 期 , 李利明
3月20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93年诺贝尔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教授应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邀请,前来参加《经济学(季刊)》出版新闻发布会,并在该中心万众苑多功能厅发表了题为“经济变迁的过程”的精彩演讲。
“制度变迁、路径依赖”,这些正为中国学界和政府部门频繁使用的术语,其概念正是来自道格拉斯·诺斯用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来研究新经济史和制度变迁的开创性研究。
从美国经济史开始
诺斯教授早期研究的是美国经济史,他将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用于研究历史,开创了新经济史学派。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增长问题是经济学家关心的热门话题。在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中,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教育和资本积累被看作经济增长的源泉,制度因素被排除在外,主要通过各种生产要素的变化来说明生产率的变化。但是诺斯注意到,在1600-1850年间,世界海洋运输业在技术上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海洋运输的生产率却有了很大提高。诺斯在研究后发现,这一变化主要是因为海洋运输变得更安全,市场经济也变得更安全,因此,航运制度和市场制度发生了变化,从而降低了海洋运输成本,提高了生产率。他指出,在技术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创新或者变迁也能提高生产率,实现经济增长。
沿着这一思路,诺斯对制度进行了更深入全面的研究,并最终发展成一套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1971年他与兰斯·戴维斯合著了《制度变迁与美国的经济增长》,系统地阐述了有关制度的原则和过程等若干基本理论问题。他认为,制度变迁与技术进步有相似性,即推动制度变迁和技术进步的行为主体都追求利益最大化。当然,不同的行为主体如个人、团体或政府推动制度变迁的动机、行为方式以及产生的结果可能不同,但都要服从制度变迁的一般原则和过程。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者推动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到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然。在美国历史上,金融业、商业和劳动力市场方面的制度变迁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总收益的增加而同时又不使个人收益减少。
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
诺斯教授在对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中还多次考察了美国历史上制度变迁的产权含义,他成功地将产权理论用于经济史的研究,1973年出版的《西方世界的兴起》就是这项研究的成果。诺斯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通过对900年到1700年间西方经济史的考察,诺斯得出的结论是:有效率的组织的产生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产权以便对人的经济活动造成一种激励效应,根据对交易费用大小的权衡使私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实现经济增长,那就是因为该社会没有为经济方面的创新活动提供激励,也就是说,没有从制度方面去保证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应该得到最低限度的报偿或好处。
在1981年出版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诺斯最终形成了一个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的制度变迁理论体系。他将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结合起来,因为国家决定着产权结构,因而国家最终要对造成经济增长、衰退或者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诺斯认为,国家有两方面的目的,它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以使全社会的产出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税收。然而,这两个目的是相互冲突的,因而导致矛盾乃至对抗行为的出现,国家由此兴衰。
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有愿意获得好处但逃避付费的倾向,这就是经济学中常说的“搭便车”问题。在诺斯看来,意识形态是一种行为方式,这种方式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为经济,同时它又不可避免地与人们有关世界是否公平等道德伦理评判交织在一起,一旦人们发现经验与它不符就会试图改变其意识形态,这就是意识形态的本质。当然,地域、年龄、职业和经验不同的人们具有不同的意识形态,但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是灵活的,这样才能更好地和更有效地克服“搭便车”问题。
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
在一个社会中,制度由正式规则(宪法、法令、产权)和非正式规范(道德约束力、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准则)构成,诺斯最关注的是后者的作用。在1990年出版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诺斯集中讨论了制度理论、制度变迁和制度变迁的轨迹。在那本书中,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一个演进的过程,它是通过复杂规则、标准和实施的边际调整来实现的。制度变迁的代理人是个别企业家,而制度变迁的源泉是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
根据达尔文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进化理论和有效竞争原理。社会、政治和经济的长期演进会朝一个方向收敛,不会有发达与不发达之分。但是在实际上,不同社会的社会经济演进方向并不相同,经济贫困国家也将长期存在。这是什么原因?这就涉及到制度变迁的轨迹问题。诺斯认为,决定制度变迁的轨迹有两个原因:收益递增和不完全市场。诺斯用路径依赖来解释制度变迁的轨迹。在制度演进中,昨天的制度框架为今天的组织和个别企业家提供了机会组合(政治和经济的)。制度矩阵是由以大量递增报酬为特征的制度和相应的政治、经济组织组成的相互依赖的网。也就是说,组织的存在归因于制度框架提供的机会。一旦一种独特的发展轨迹建立以后,一系列的外在因素、组织学习过程、主管模型都会加强这一轨迹。
决定制度演进的因素
1993年12月9日,诺斯接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发表了题为“时间进程中的经济成效”的演讲,对于决定制度演进的因素做了很好的阐述。他认为,决定一个经济中制度演进的是制度和组织的相互作用。组织的出现反映了制度所提供的机会。经济变迁是一个无处不在、持续的、渐进的过程,它是单个当事人和组织的企业家每天做出的选择的结果。尽管这些决定大多数不过是例行公事,但其中的有些选择却改变了个人和组织的现存契约。重订契约有时可以在现存的产权结构和政治规则中实现,但有时新的契约形式则需要规则上的变化。同样,指导交换的行为规范也将逐步被修正或者消逝。这些情况表明,制度正在出现变化。长期变化最根本的原因是个人和组织的企业家所进行的学习。闲暇和好奇固然可以促使人们去学习,但是,学习的比率还是反映组织间竞争的激烈程度。竞争反映普遍稀缺,促使各种组织去学习以求生存。竞争的程度可能而且事实上是各不相同的。垄断程度越高,学习的动力越低。经济变迁的速度决定学习的比率,而经济变迁的方向则决定于不同种类的知识的预期收益。竞争参与者形成的智力模式决定着对预期的认识。作为现代经济增长的根本基础,获取纯粹知识的激励是受到金钱回报和惩罚两方面影响的,不仅如此,它们还受到社会多创造性发展的宽容程度的根本性影响,从伽利略到达尔文一长串创造者的名单就可以证明这一点。西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纯粹科学研究的效用的认识在不断发展。
三个和尚一定没水喝吗?——奥尔森学术思想介绍(一)
作者:陈抗
美国马里兰大学的门瑟·奥尔森教授(Mancur Olson)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奠基者,无疑是当代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学术贡献远远超越经济学的范围,对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以及其它社会科学的发展都产生重大的作用。
奥尔森于1998年2月19日在办公室门口心脏病突发去世。诺贝尔经济奖得主罗伯特·梭罗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时说道:“我们大多数人都相当类似,认识其中一个就等于认识了全部。但门瑟则不同,他别具一格。这使我们更加怀念他。”
奥尔森最独特之处,在于他对研究集体行动问题的执著。他一生专门研究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奥尔森看到的是亚当·斯密所推崇的“看不见的手”的失灵。
奥尔森有三部代表作:《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年出版),《国家的兴衰》(1982年),以及他猝然逝世前刚完成的《权力与繁荣》(2000年)。本文先介绍《集体行动的逻辑》这部著作中的主要观点。
《集体行动的逻辑》出版以前,社会科学家往往想当然地假设: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譬如,住在同一座楼里的邻居会提供公共楼道的照明;同一社区的人们会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持同一公司股票的人会齐心协力扶持该股票的价格;消费者会组织起来与售卖伪劣产品的商家作斗争;同一国家的国民会支持本国货币的坚挺;全世界无产者会联合起来反对资本家的剥削。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奥尔森发现,这个貌似合理的假设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集体行动的结果,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产生。相反地,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极其有害的结果。
“看不见的手”为什么会失灵?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的理想为什么常常无法实现?原来,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集体的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分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成员。例如,由于罢工的胜利,工人们获得加薪,这对所有工人都有好处。但是,那些参加罢工的工人却承担了所有的风险和成本。这种不合理的成本收益结构导致搭便车的行为。“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就是搭便车者的祖师爷。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却混进了宫廷乐队。虽然他实际上没有参加乐队合奏这样一个“集体行动”,但表演时毫不费力的装模作样仍然使他得以分享国王奖赏这个集体行动的成果。
奥尔森因此得出了一个极具争议的结论: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理性、自利的个人一般不会为争取集体利益作贡献。集体行动的实现其实非常不容易。当集体人数较少时,集体行动比较容易产生。然而,随着集体人数的增大,产生集体行动就越来越困难。因为在人数众多的大集体内,要通过协商解决如何分担集体行动的成本是十分不容易的。而且人数越多,人均收益就相应减少,搭便车的动机便越强烈,搭便车的行为也越难被发现。
奥尔森这一理论后来被发展成“多人囚犯两难博弈”(n-person prisoner’s dilemma games),成为非合作博弈论的一个重要分支。然而,它描述的却是人们十分熟悉的现象。“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两个和尚抬水喝”是集体行动成功的例子,而“三个和尚没水喝”则体现了集体行动的失败。从“二”到“三”由成功至失败的变化,关键在于集体人数的增大。
奥尔森还发现,集体行动在两种特定条件下比较容易产生。一是集体成员的“不对称”,二是“选择性激励”的存在。“不对称”说的是集体成员收益的不对称。个别成员从集体行动中得到的利益比其他成员来得越大,他为集体行动作贡献的积极性也就越大。假如三个和尚中有一个是喝水特别多的“水鬼”,而其他两个是很少喝水的“耐干旱品种”,那么“水鬼”和尚挑水给大家喝的可能性就很大。不对称性在国际间的集体行动中经常出现。例如,亚洲金融危机对日本的影响很大,因此日本积极出钱设立“亚洲货币基金”。同样,美国认为北约能给美国安全带来很大利益,因此愿意负担高达百分之七十的北约经费。
“选择性激励”的存在是实现集体行动的另一个条件。选择性激励可以分为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两种。正向激励通过搭卖私人物品的方法刺激集体成员为负担集体行动的成本作贡献。许多慈善机构的筹款活动都提供正向激励。例如,购买慈善演出的门票可以观看别人看不到的演出,慈善捐款可以获得嬴取奖品的抽奖机会等,都是搭卖私人物品的行为。其它正向激励的存在也能够促进集体行动的产生。三个和尚中的那个小和尚也许就不介意天天下山挑水,籍此机会偷偷瞧一瞧在河对面洗衣服的那位貌美村姑。与此类似,美国劳联产联领袖组织工会运动得到的利益,主要在于他们个人所获得的政治权力和行政资源,与劳资谈判获得的直接利益反而关系不大。
反向激励是惩罚搭便车者的措施。最常见的是禁止搭便车者享受集体行动的成果。许多国家的工会都将劳资谈判的范围限制在工会会员范围内,使非会员无法享受工会争取到的加薪和优惠待遇。
《集体行动的逻辑》对社会科学的研究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奥尔森的研究结合了经济学家严谨的分析方法,政治学家对体制结构的关注和重视,以及历史学家对世间事物复杂性与微妙性的深刻理解,为跨学科的社会科学研究树立了典范。迄今为止,这本著作有超过十种语言的翻译本,并且在1993年获得美国管理学会颁发的“最持久贡献著作奖”,在1995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里昂-爱潑斯坦奖。
奥尔森对集体行动的研究引起人们对于这个问题的重视。人们将奥尔森的理论应用到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更多的学者进一步深入探讨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建立更为精细的行为模型。在过去二十年里,行为经济学家对人们参与集体行动的行为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从九十年代起,描述集体行动的新一代模型开始出现。在这些模型中,理性自利的个人不再是唯一的假设。运用从实验中得到的数据,这些模型对参与集体行动的人进行分类。
人们的决策行为究竟能分成多少不同种类?经济学家发现,不同文化的社会中都存在一些利他主义者。但是,这些“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毕竟是凤毛麟角,为数少于百分之一。模型模拟的结果显示,一个群体或社会中如果有百分之三的利他主义者,整个社会的风气和行为规范就会出现可喜的变化。
行为经济学家设计了诸如“哀的美敦讲价实验”和“信任游戏”等决策实验,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窥探。许多这一类的研究都发现,百分之四十到六十六的人属于“以德报德、以怨报怨”的一类。这类人被称为“规范使用者”。另外大约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人是自私自利的人。这类人就是奥尔森模型假设的那种人。无论别人如何善待他们,这些人都不会有所回报。这类人被称为是“理性利己主义者”。运用同样的比例,三个和尚中应有两个是“规范使用者”,一个是“理性利己主义者”。
“规范使用者”又可以细分成两种。一种叫“条件合作者”,另一种叫“志愿惩罚者。”“条件合作者”是老好人。他们愿意发起协作行动,并且只要群体中有一定比例的人以互惠行为作反应就坚持合作。可是,“条件合作者”对搭便车行为的容忍度却不尽相同。他们对集体行动的贡献与搭便车人数成反比。搭便车的人越多,“条件合作者”对集体行动的贡献就越少。一旦搭便车的人数超过他们的容忍度,这些人也将采取不合作行为。因此,“理性利己主义者”会驱使“条件合作者”作出自私自利的行为选择。
“志愿惩罚者”是“疾恶如仇”的侠客。“以德报德、以怨报怨”的行为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只要有可能,他们就会自发志愿地对搭便车者进行惩罚。惩罚可以是口头批评,也可以是给搭便车者造成物质损失。即使惩罚行为对“志愿惩罚者”本身的个人利益造成明显的损失,他们也在所不惜。
研究发现,“志愿惩罚者”的存在对于集体行动的结果有很大影响。他们约束搭便车行为,起着维护社会行为规范的作用。他们的惩罚使“理性利己主义者”不得不计算受惩罚的成本,修改自己的行为。如果没有“志愿惩罚者”,搭便车者不受约束,“条件合作者”就会逐渐减少甚至停止为集体行动作贡献,对集体有益的公共物品就生产不出来。
以上发现丰富了人们对于集体行动产生过程的理解,加深了对决策行为的认识,同时也扩大了奥尔森理论的涵盖范围。首先,新发现虽然修改了奥尔森模型的假设,但是这个修改的程度有限。奥尔森模型中只有“理性利己主义者”,而实验结果发现“理性利己主义者”和“条件合作者”两类人加在一起占大多数。其实,“条件合作者”也是一种搭便车者。维护社会行为规范实际上是一种公共物品,因为遵循社会行为准则能减少不确定性、增强互信,对大家都有利。但是,“生产”这种公共物品需要支付成本。而“条件合作者”不愿意象“志愿惩罚者”那样承担生产公共物品的成本,而是在与“理性利己主义者”的斗争中选择袖手旁观的搭便车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实验研究的发现与奥尔森的基本假设相差不远。再者,“志愿惩罚者”的作用与奥尔森的“反向选择性激励”异曲同工,运用惩罚性工具来保证集体行动的产生。奥尔森发现反向激励的作用,实验研究则说明反向激励其实是人们行为中的一种。
三个和尚究竟有没有水喝呢?奥尔森会这样回答:一般来说,三个和尚没水喝。但是,如果这三个和尚“不对称”,或是存在“选择性激励”,那么三个和尚就很可能有水喝。行为经济学家的答案是:三个和尚有没有水喝取决于那两个“规范使用者”中有没有“志愿惩罚者”。如果两个“规范使用者”都是属于老好人类型的“条件合作者”,那么三个和尚最终是没有水喝,因为那个“理性利己主义”和尚会破坏合作环境,驱使“条件合作者”选择搭便车行为。如果有一个和尚是“志愿惩罚者”,情况就完全不同。这位侠义和尚会不惜时间和代价盯住想搭便车的“理性利己主义”和尚,不让他喝一滴水,逼使他参加取水行动。结果自然是:三个和尚有水喝。
原载《经济学家茶座》2002年第2期
http://www.china-review.com/execute.asp?path=/content_files/AKACHEN-spyjs-01.htm20021107/AKACHEN-spyjs-01.htm&luntantitle=三个和尚一定没水喝吗?——奥尔森学术思想介绍(一)
瓷器店里的哄抢——奥尔森学术思想介绍(二)
作者:陈抗
《集体行动的逻辑》成功地推翻了“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们一定会自愿、自动地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这样一个正统群体理论延用多年的“公理”。然而,奥尔森教授并没有停止对集体行动的研究。就像生物学家先研究有机体、后研究物种一样,奥尔森先分析个人与群体的关系,而后研究群体与社会、国家这个更高层的关系。1982年出版的《国家的兴衰》集中阐述了奥尔森的研究发现。此著作出版后立刻受到广泛重视,在1983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克莱姆惹奖,并且先后以十几种语言翻译本介绍到许多国家。本文重点介绍《国家的兴衰》中的主要学术观点。
有人认为,奥尔森的写作风格与一些侦探小说十分类似。侦探小说通常以一个骇人听闻的案件制造悬念,接着引入几个具有犯案动机的可疑分子,而且其中一个看起来最不可能作案。但是,在那些可疑分子被逐个排除后,读者终于看到,作案的正是可能性最小的那一个。《国家的兴衰》也有类似的结构。奥尔森首先提出这样问题:为什么饱受第二次世界大战摧残的德国和日本在战后能够创造出高速发展的经济奇迹?为什么像美国、英国这些受战争影响比较小的国家反而经济呆滞?是什么因素导致这样大的反差?多数经济学家心目中的“可疑分子”是:资本积累、技术进步、人力资源等。在对这些因素逐个进行讨论并且加以排除后,奥尔森的“主要人物”终于粉墨登场。“他”不是别人,正是《集体行动的逻辑》中的“主人公”——搭便车者。
搭便车怎么能够和经济发展、国家兴衰搭上边呢?奥尔森指出,集体中有搭便车的个人,国家中也有搭便车的群体。个人可以吃集体的“大锅饭”,集体也可以吃国家的“大锅饭”。不过,在国家中搭便车有不同的搭法。因为国家可以对收入进行再分配,利益集团就可以通过“寻租活动”(rent seeking)影响经济政策的制定,改变收入再分配的方案,从而增加利益集团自己的收入。这些政策包括税收、补贴政策,禁止企业进入、禁止资金和人才的流动,竖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保护主义政策等。美国各式各样的“院外活动”就是利益集团游说参众两院、影响收入再分配的寻租活动。中国也有向中央要政策、“跑部钱进”、促成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的寻租行为。奥尔森把这些搭便车的群体、这些寻求收入再分配的利益集团叫做“分利联盟”(distributional coalition)。它们不是被动地 等待“便车”的到来,而是主动出击,把“不便”变成“方便”。
分利联盟给国家经济发展制造了许多不利因素。首先,寻租活动不但要浪费大量的资源,而且改变了社会的激励机制。与其辛辛苦苦地提高生产力,不如雇一些律师、说客耍耍嘴皮子。这一来,大量精力和资源被浪费于“分饼”而不是把“饼”做大,其结果必然要对国民收入的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如果在利益集团的影响下,某些产品的价格或者是某些行业的工资上涨,某些收入的税率下降,这些变化都会带来资源分配的扭曲,影响市场的效率,甚至造成物价和工资的循环上涨,导致高通货膨胀率和高失业率。
分利联盟进行游说活动,总是打出冠冕堂皇的旗号。糖农要“保护国家制糖业”;纺织业要反对使用童工,“保障”发展中国家兒童的权益。其真实目的是要设置进入障碍,保护垄断者的利益。各式各样的保护主义政策削弱了市场的竞争机制,降低经济效益,抑制新兴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当分利联盟的寻租活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国家的决策效率下降,制定经济政策的时间延长,影响整体社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资源重组的能力,使经济发展停滞不前。当多个分利联盟串通共谋、取得制定经济政策的支配性地位时,国家的政策便成为这些利益集团坐地分赃的工具,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就深受其害。分利联盟就像是闯进瓷器店里哄抢的几帮强盗,他们抢走的少,打烂的多。
分利联盟通过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来实现群体、个人的狭隘利益。为什么受害的人们会任由他们这么做呢?奥尔森指出,这还是搭便车的行为在作怪。当国家、社会蒙受损失时,群体、个人的利益也受损。不过,如果将由某一项政策带来的损失分摊到个人身上,其数目就微不足道。这时候,个人的搭便车行为(袖手旁观,等别人来管这番“闲事”)是理性的选择。我们常常听到“花国家的钱不心疼”这种说法,描述的就是这种心态。乱花国家钱的人(或集团)直接从花钱中受益,当然不心疼。看着别人乱花国家的钱也心疼不起来,因为那些钱即使自己有份,也只是几亿分之一。国有企业亏损也好,国有资产流失也好,“主人翁”就是着急不起来。这种冷漠的搭便车心态被称为是“理性无知”(rational ignorance)。
同样地,社会中的群体也没有强烈的激励机制与分利联盟损人利己的行为作斗争,因为这种斗争实际上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使全体人民受益。除非存在有附带的特殊利益,此类活动的结果给群体以及群体中个人带来的边际收益微乎其微。但是,组织此类活动的边际成本却是十分显著的。权衡利弊,理性的群体也选择搭便车。因此,哄抢的还在哄抢,沉默的多数还在沉默。
在奥尔森的故事中,搭便车者就是那个最不可疑的作案者。奥尔森列举大量事实说明,造成英、美等国家经济发展呆滞的主要原因是数目繁多的分利联盟进行了大量寻租活动。这些活动将收入转移给利益集团,但是每一种转移都是以牺牲国家和社会利益为代价的。其结果使体制僵化,经济缺乏活力。奥尔森别出心裁,以分利联盟的寻租活动解释七十年代西方国家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现象。
与英国、美国相比较,日本与德国战后二三十年里的寻租活动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奥尔森认为,战争对这些国家中原有分利联盟的破坏是造就德国和日本战后“经济奇迹”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任何对社会组织的重组、任何对分利联盟和它们特殊利益来源的破坏,都会加快经济发展。
尤其有趣的是,国家的兴衰和集体行动的成败呈“负相关”。兴旺是因为集体行动的失败。分利联盟还组织不起来,没来得及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伤害。而衰败则是由于一些集体行动成功了。利益集团克服了《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描述的那些障碍,摆脱了集体行动的困境,成功地组成了分利联盟。奥尔森在故事的上下集保持了连贯性和一致性,再次验证了分利联盟成功的几个条件:集体人数少,集体成员不对称,存在选择性激励。不过,他又加上新的一条,那就是时间对于集体行动成功的影响。奥尔森发现,在长期稳定的社会中,利益集团可以创造出恰当的选择性激励机制,逐渐克服集体行动的困难,最终获得集体行动的成功。
由于小集体容易组织集体行动,大集体反而难以形成集体行动,小集体成为分利联盟的概率比大集体大。奥尔森发现了社会群体中这种“以小欺大”的现象。组织起来的小集体就像是单位里那位能争会吵的泼皮,而大集体就像是周围那些息事宁人的好好先生。泼皮每次都能从别人那儿争到不属于他自己的利益,而受欺负的好好先生中往往就找不到一位愿意站出来替大家说句公道话的代表。社会中的群体与单位中的个人,其行为就是有那么多类似的地方!
在对利益集团的研究中,奥尔森还发现一些行为特例。瑞典和挪威的工会组织与英国和美国的工会组织就有明显的区别。英国和美国的工会多半是行业性组织,它们在要求提高工资时,从不考虑这些要求对劳工市场、对出口产品竞争力以及整体宏观经济的影响。这些组织存在搭便车的心态,希望别的行业不会跟风、希望自己的工资要求不会带来工资的轮番上升和宏观经济形势的恶化。而瑞典和挪威的工会组织则不同。这些国家的工会是全国性的组织,涵盖面很大。工会的行动对宏观经济有显而易见的直接影响。因此,这些工会的行为就十分慎重,对国家利益比较照顾。奥尔森从中总结出“狭隘利益”(narrow interest)与“涵盖利益”(encompassing interest)的根本区别。“狭隘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关系不大,因而存在强烈的激励企图通过损害社会利益来提高自身利益。“涵盖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密切相关,因而在争取收入再分配时比较有节制,注意减少对社会利益的危害。
我们的老祖宗几千年来不断地灌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种群体至上的价值导向。但是,从《集体行动的逻辑》到《国家的兴衰》,奥尔森让我们看到的却是理性、自利的经济人先个人后集体,先集体后社会的利益取向。这一人性弊端至今还顽固地表现在我们的社会里。瓷器店里的哄抢打碎了许多贵重的瓷器,其结果看似不合理,其实非常合理。如果我们忽略了对群体与个人理性行为的了解,不但会陷入阿Q的精神境地,而且也无法对瓷器店里哄抢这类现象进行解释,因而找不到解决许多社会问题的窍门。
原载《经济学家茶座》2002年第3期
http://www.china-review.com/execute.asp?path=/content_files/AKACHEN-spyjs-02.htm20021107/AKACHEN-spyjs-02.htm&luntantitle=瓷器店里的哄抢——奥尔森学术思想介绍(二)
流寇,坐寇,看不见的左手——奥尔森学术思想介绍(三)
作者:陈抗
从《集体行动的逻辑》到《国家的兴衰》,奥尔森以搭便车现象揭示集体行动的困境和“看不见的手”的失灵。他反复指出,个人的理性选择往往会导致集体或社会的非理性结果。然而,奥尔森并没有因为市场失灵而选择政府干预和中央计划经济。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坚持以理性自利的经济人作为分析政治家与政府官员行为的出发点。奥尔森知道,政府失灵一样会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
和其它公共选择理论的文献一样,《国家的兴衰》以民主政体为框架,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集体选择问题进行分析。但是,当奥尔森将他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试图回答“为什么世界上有的国家富有,有的国家贫穷”这样的问题时,原有的框架就显得狭小。他需要建立一个超越社会体制、跨越时空的理论架构。而这个宏大愿望,是在奥尔森的最后一部著作《权力与繁荣》中实现的。
虽然《权力与繁荣》在奥尔森逝世两年后的2000年才出版,书中的主要观点却早已通过他在九十年代陆续发表的论文传播开来。奥尔森发现,解释国家间贫富差别的道理虽然有千条万絮,只有一条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只要巧取豪夺比生产建设来得容易,掠夺活动就会使投资、分工、合作等创造活动萎缩,经济就不发达,社会就贫穷。反之,只要存在激励机制诱使企业和个人积极地进行生产创造,经济就繁荣,社会就富足。奥尔森还发现,尽管“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初级市场交易到处可见,在合同约束下进行的复杂市场交易却不很普遍。投资、融资、研发新产品等“产权密集型”生产活动只活跃于那些私人财产受到绝对保护、商业合同得到严格执行的国家。由此可见,政府对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权力与繁荣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在什么条件下当权者会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保护产权、打击掠夺活动、促进生产?在什么条件下他们自己会侵犯私人财产、掠夺大部分劳动成果、打击生产活动?要回答这些问题,奥尔森需要一个描述政府行为和激励机制的模型。
政治学家和规范经济学家都无法提供这样的模型,因为他们都假设政府是做好事的“仁慈君主”,不可能有掠夺这样的强盗行径。同样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也无法提供适当的模型。他们过于注重自愿交易,完全忽略了权力的强迫性。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甚至将科斯定理中的谈判、自愿交易和交易费用等一整套分析方法应用于政治与政府决策,得出了“现状最合理、最有效”这样的荒谬结论。奥尔森对此提出了以下尖锐的批评:“难道小偷会关心受害人如何比较围墙的造价与被窃取财物的相对价值吗?难道杀人犯就只杀那些企图自杀的人吗?有什么能够保证政府在没收私人财产后一定会更有效地使用这些财产?又有什么能够保证政府能比纳税人更有效地使用税款?”
究竟什么样的模型才能解释当权者如何为自身的利益而有选择地使用权力?奥尔森发现了“罪犯比喻”的妙用,他的这一发现得益于一本关于冯玉祥的书。这本书介绍冯玉祥率领二十万北洋大军围剿白狼,受到百姓的拥戴。白狼是民国初年的农民起义领袖,是势力遍及河南、陕西、甘肃的“流寇”。冯玉祥则是统治西北的军阀,盘踞一方的“坐寇”。奥尔森感到不解的是:流寇偶尔来抢,得手就离开。坐寇却反复掠夺同样的人。为什么民众宁愿接受坐寇的统治?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奥尔森认真地研究政府的起源。在以狩猎、采集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原始社会里,原始部落一般由50到100人组成。由于人数不多,部落内的和平秩序可以通过自发、自愿的协商来实现。而到了农业社会,生产力提高,人口增长。这时,社会无法自动实现和平秩序。
和平与秩序是一种公共物品。它使个人财产有保障,使人民愿意为积累财富而积极从事生产活动。反之,在强盗横行的地方,大量资源被用于防盗和保安,人们不积极从事生产活动,甚至装穷、装懒。
《集体行动的逻辑》告诉我们,在人数多的大集体中,实现集体行动非常困难。在社会人口众多的情况下,生产“和平与秩序”这种公共物品的成本很高,个人成本与收益极不对称,搭便车是理性选择。结果,和平与秩序无法自动实现。无政府状态是集体行动失败的产物。
“暴力企业家”很快就发现,组织强大的暴力机器进行掠夺是谋生的一种有效手段。于是流寇四起、土匪丛生。然而,流寇无组织的竞相掠夺使人民失去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创造的财富越来越少,流寇能抢到的也越来越少。
流寇把富裕的地方抢穷是一种“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任何一帮流寇都不希望杀掉“会下金蛋的母鸡”,但又唯恐其他流寇先下手,抱着不抢白不抢的心态。聪明的暴力企业家发现,只有垄断了掠夺权才能杜绝这种恶性竞争。于是,群雄争霸的局面出现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能组织最大暴力机器的暴力企业家最终胜出,垄断掠夺权力,保护交保护费的“纳税人”。奥尔森说:理性的、自利的流寇头子好像是在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下变成坐寇,戴上皇冠,自封君主、国王、天子、或者皇帝,以政府取代无政府状态。这只看不见的手被奥尔森称为是“看不见的左手”,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右手”相对应。
虽然“成者为王败者寇”这样的故事是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但奥尔森强调的是由“寇”变“王”的诱因和利益机制变化。在《国家的兴衰》中,奥尔森提出了涵盖利益与狭隘利益这两个概念。拥有涵盖利益的主体,其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密切相关,因而有强烈的激励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那些具有狭隘利益的主体,其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关系不大,因而存在强烈的激励通过损害社会利益来提高自身利益。流寇只有狭隘利益,以掠夺、破坏为生。但是,当流寇定居下来、变成统治一方的坐寇时,其利益机制起了变化。坐寇的 占领地越富裕,他的收益也越高。因此,坐寇拥有涵盖利益,他掠夺有度,而且不许其它强盗、土匪、黑帮、军阀来掠夺。他积极维持社会秩序安定,创造生产条件,甚至愿意兴修水利、铺路架桥、提供其它公共物品,因为这些活动和有限掠夺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他自身的长远利益。
“看不见的左手”和“看不见的右手”看起来有两个共同之处:两只手都引导人们做好事,都指出垄断一条路。生产者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在市场中提供各种各样的产品和服务,客观上提高了消费者的利益;统治者为了自身的长期利益而提供各种公共物品,客观上为被统治者造福。同样地,生产者看到自由竞争导致利润下降,都希望征服其他竞争者、成为垄断市场的寡头;在权力场上角逐的流寇也明白“公地悲剧”的道理,都希望打败对手、成为独霸一方的坐寇。然而,市场上的竞争是将利益转移给消费者,“看不见的右手”指导生产者先做好事再垄断市场。权力场上的竞争对所有人的利益都造成破坏,“看不见的左手”引导流寇在垄断掠夺权力后才做好事。因此,消费者不希望看到市场被垄断,而老百姓则不愿意看到群雄争霸的混乱局面长久持续下去。社会越稳定,统治者的涵盖利益越强、眼光也越长远,人们的投资活动也就越有保障。
在独裁体制下,理性独裁者的涵盖利益是提供社会秩序和公共物品、实现社会发展的动力。而权力转移的不确定性则是保障财产合法性、合同有效性、促进社会长期发展的障碍。那些即将下台的独裁者,其行为同流寇并无两样。“国王万岁,万万岁,”其实也反映了老百姓求稳、怕乱的心态。奥尔森指出:“直到相当近代的人类历史,述说的都是同样一个故事:人类文明在坐寇的统治下逐渐进步,其过程偶尔由于流寇的出现而被打断。”
就像生产者垄断市场的目的有时无法达到一样,流寇成为坐寇的梦想有时也会落空,也会出现几个寡头互相牵制的局面。由于历史的偶然机会,一个民主政体的胚胎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形成了。“光荣革命”后的英国权力分散,无法产生新的独裁国王。由于势均力敌的政治领袖拥有交叉混合的势力范围,分治割据局面也没有出现。当时的英国没有外来势力占领的威胁,权力分享的议会制对政治领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最佳方案。于是,限制权力、防止新独裁者出现的制度获得成功。
民主体制能有效地限制对社会掠夺无度的当权者,保障个人权利的法规同时也保障人民财产和合同的有效性,促进“产权密集型”的投资活动,推动社会的长期发展。这就是工业革命由英国开始、资本主义在英国迅速发展的原因。但是,正如奥尔森在《国家的兴衰》中指出的那样,长期稳定的社会可以使分利联盟克服集体行动的困难、在民主体制内进行寻租活动;狭隘利益的代表有可能支配经济政策的制定、使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而且,“理性无知”也可能造成代表狭隘利益的“流寇”在民主体制下轮流上台、轮番掠夺的不稳定局面。
《权力与繁荣》通过“罪犯比喻”让我们看到政府也有两只手:掠夺之手和扶助之手。当涵盖利益占主导地位时,掠夺之手受到约束,扶助之手积极运作。一旦涵盖利益被狭隘利益取代,扶助的手软,掠夺的手硬。无论如何,政府的手是永远主动出击的手,是代表当权者利益的手。“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就是对实际的真实写照。那种希望政府自我约束、该出手时才出手、该干预时才干预的想法,其实是非常天真的。
这正是人类社会最棘手的一个两难状况。一方面,政府必须拥有权力和强制手段才能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私人财产、取缔掠夺行为;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人民进行掠夺。经济繁荣需要的是一个扶助之手强有力、掠夺之手受约束的政府。而要做到这一点,难度其实相当高。
奥尔森在《权力与繁荣》中提出了经济繁荣的两个基本条件。第一,私有产权必须牢靠、明确。第二,必须根除任何形式的掠夺。要达到这两条,就必须从政府的激励机制出发,建立一个能够给予涵盖利益最大决策权的政治体制。奥尔森认为,这些条件在民主政体中比较有可能得到满足。
原载《经济学家茶座》2002年第4期
http://www.china-review.com/execute.asp?path=/content_files/AKACHEN-spyjs-03.htm20021107/AKACHEN-spyjs-03.htm&luntantitle=流寇,坐寇,看不见的左手——奥尔森学术思想介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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